陈少华律师亲办案例
巨额盗窃犯被从轻处理
来源:陈少华律师
发布时间:2008-11-24
浏览量:560

        胡某因与人盗窃车辆一台(价值17万元)被捕.按照法律的规定,应当处刑十年以上。
        本律师按案后发现其是在湖南常德因被人告发诈骗被捕,但其主动交待了盗窃的事实,并有退赃.辩护人提出其行为应当视为自首,并指导其在庭审中悔罪,最终珠海市金湾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
        当事人对律师的辩护很满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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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少华律师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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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九洲大道西2021号中海大厦B座二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少华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(珠海)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4*********5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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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广东-珠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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